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4.我看到一个秃头,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,就是头顶骨;我听说,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,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。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,只怕离开妻子,孩子或父母;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。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,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。所以,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,而是称为变成天堂。在木星,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,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,而是平平安安,好像睡着了;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。
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,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。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,是出于主的旨意,以免人口增长过多,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。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,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;因此,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。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,并且在刚成年,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。然后,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,照顾自己的孩子。诚然,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,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。
4197.“拉班说,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。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”表它将永远如此,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。这从“堆”、“证据”、“今日”和“起名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堆”是指良善(参看4192节);“证据”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,如下文述;“今日”是指永恒(2838, 3998节);“起名”是指基本性质(144, 145, 1754, 2009, 2724, 3421节)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“迦累得”这个名字中;因为在古时,当某个事物取名时,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(340, 1946, 2643, 3422节)。由此可见“拉班说,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。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”表示什么,即表示此处“拉班”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、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;因为该良善就是“拉班”现在所代表的(4189节)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;然而,只要他们活在世上,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,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。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,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,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,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,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。而且在来世,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,它就被打开。基督徒则不然。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,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,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,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,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。因此,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,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。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,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。因为他们知道真理,却否认它们,即便不在口头上,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。
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“伊迦尔撒哈杜他”,之后以迦南的语言,这堆名为“迦累得”;而事实上,这二者意思差不多,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。以迦南的语言说话,或说“迦南的方言”表示回应神性;因为“迦南”表示主的国度,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(1607, 3038, 3705节);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:
当那日,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,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。当那日,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;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。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。(以赛亚书19:18-20)
“见证或证据”(witness)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,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;因此,“证词或法版”(testimony)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,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,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。“证据”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,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,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。约书亚记:
约书亚对百姓说,你们选定耶和华,要事奉祂,你们自己作见证吧!他们说,我们就是见证。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,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。百姓对约书亚说,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,听从祂的声音。当日,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,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。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,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。约书亚对众民说,看哪!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,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,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,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。(约书亚记 24:22-27)
“见证”在此明显表示确认,就是对约、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;因为“约”表示结合(665, 666, 1023, 1038, 1864, 1996, 2003, 2021节)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,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;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,就不可能产生结合,故可知,“见证”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。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,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,要事奉祂而实现;作出确认的真理以“石头”来表示;因为“石头”表示真理(643, 1298, 3720节)。就至高意义而言,“石头”是指主自己,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,祂因此被称作“以色列的磐石”(创世记49:24);经上还说“看哪!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,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。”
启示录:
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,穿着麻布,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。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,两个灯台,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。若有人想要害他们,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,烧灭仇敌;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。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,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,并且战胜他们,把他们杀了。过了这三天半,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,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。(启示录 11:3-7, 11)
此处所提到的“两个见证人”是指良善与真理,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,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;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。因为“一棵橄榄树”是指这种良善(参看886节);“两棵橄榄树”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。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,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。“灯台”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,蒙主的神性怜悯,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。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(参看22章序言)。“从无底坑(即地狱)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”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;“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,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”表示一个新教会。
由于在古时,堆用作证据,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,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:
流便人、迦得人说,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,这并不是为献燔祭,也不是为献别的祭,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。流便人、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,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。(约书亚记22:28, 34)
“坛”表示爱之良善,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(921, 2777, 2811节)。“证明”(witness)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。
由于“见证”(witness,或译证据、证明)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,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,故就至高意义而言,“见证”(witness,或译证据、证明)表示主,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,如以赛亚书:
我必与你们立永约,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;看哪,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,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。(以赛亚书55:3,4)
启示录:
并那诚实作见证的,从死里首先复活,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。(启示录1:5)
又:
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,神工之初始的说的。(启示录3:14)
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: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,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(民数记35:30; 申命记 17:6, 7; 19:15; 马太福音 18:16);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: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,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。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,只有许多真理才能,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。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,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,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。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,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,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。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,尽管从表面上看,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。然而,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,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,如前所述(2609节)。
“证词或法版”(testimony)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,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,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,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: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,即“证词”来称呼的,如摩西五经:
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,就把两块法版(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)交给他,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。(出埃及记31:18)
又:
摩西下山,手里拿着两块法版,这版是两面写的。(出埃及记32:15)
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,故这柜被称为“约柜”,如摩西五经:
耶和华对摩西说,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。(出埃及记 25:16, 21)
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。(出埃及记40:20)
又:
我要与你相会,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,和你说。(出埃及记25:22)
利未记:
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。(利未记 16:13).
民数记:
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。(民数记17:4)
这柜由此也被称作“法柜”(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:22;31:7;启示录 15:5)。
故十诫被称为“法版”(testimony),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,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。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,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,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,内在也要遵守。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,可参看前文(2609节);所以,这就是“法版”(testimony,或译证词)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,和源于良善的真理。正因如此,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“约版”;柜被称作“约柜”。由此可见在圣言中,“法版”的真正意义是什么(如申命记4:45; 6:17, 20; 以赛亚书 8:16; 列王纪下17:15; 诗篇19:7; 25:10; 78:5; 93:5; 119:2, 22, 24, 59, 79, 88, 138, 167; 122:3-4; 启示录6:9; 12:17; 19:10)。
9470.“母山羊毛”表由此而来的良善,也就是说,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。“母山羊毛”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,是因为“母山羊”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(参看3519, 7840节);“羊毛”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。然而,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,而非真理,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“母山羊毛”,只说“母山羊”,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,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:
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、紫色、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。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。(出埃及记35:25, 26)
“纺母山羊”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。
“羊毛”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,这真理本身是良善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何西阿书:
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。她说,我要随从我所爱的,我的饼、水、羊毛、麻都是他们给的。因此,到了收割的时候,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,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。(何西阿书2:5, 9)
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,它在此被称为“母亲”;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“所爱的”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;“饼和水”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;“羊毛”和“麻”所表相同,不过是外在的。
但以理书:
我观看,直到宝座设立,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,祂的衣服洁白如雪,头发如纯净的羊毛。(但以理书7:9)
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,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;“宝座设立”表示它已完全荒废;“亘古常在者”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,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,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。在圣言中,属天良善被称为“亘古”,“洁白如雪”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;“如纯净羊毛”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。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:
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。祂的头与发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。(启示录1:13, 14)
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,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;在这些经文中,“羊毛”也表示这种真理:
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。(以西结书27:18)
以赛亚书:
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,必变白如雪;虽红如朱红,必如羊毛。(以赛亚书1:18)
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,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,所以他的“圣衣”是亚麻布,而不是羊毛制成的;因为“亚麻布”是指属灵真理,而“羊毛”是指属天真理,相比之下,这真理是良善。因此,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:
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,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;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。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,腰穿细麻布裤子。(以西结书44:15, 17, 18)
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,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,这一点从利未记(16:4, 32)清楚看出来。
由此可见,“亚麻布”表示属灵真理,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;而“羊毛”表示属天真理,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。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,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、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(申命记22:11)。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,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(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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